关于国度时代的行政

先说说什么是行政,行政的定义是什么,这个得明白。有些人一听说“行政”就琢磨,“行政是什么意思?是法律?是规定?是制度?是家法?还是诫命?行政到底是什么呢?”人就不明白了。准确的行政到底是什么,人都不知道行政是怎么回事,虽然人常说,“神有神的行政啊,你要是不听话,神就用行政来制约你,用行政惩罚你”,人常把“行政”这个词挂在嘴边,其实人并不明白行政的实质含义。那到底什么是行政呢?行政就是神针对人的本性、针对人的败坏性情所设的制约人的一类言语。行政不是法律,也不是律法,更不同于世上的宪法,而是神为了制约人的行为而给人规定的范围。行政的内容涉及人如何敬畏神、如何敬拜神、如何顺服神、如何做受造之物、如何做人、如何见证神,以及如何不羞辱神的名,行政的内容涉及这么多。有些人说:“神的灵能作事,可以惩罚人,可以报应每一个人,神又发表真理来教导每一个人,为什么非得要用行政呢?”真理是关乎人的生命进入方面的,是关乎人认识败坏性情方面的,行政就是明文规定,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,不管你是什么情形,你既然信神,在神家你就得做到行政所规定的,你如果做不到就得被除名,你这个人在神的眼中就是厌弃的对象。其实,行政就是人信神起码要做到的,就如以色列人敬拜耶和华要献祭、守安息日一样。律法时代耶和华作了一些工作,说了很多的话,也拟定了许多律法,这些律法里面当然就包括很多人该做到的,比如人应该如何敬拜耶和华、如何为耶和华献祭、当纳十分之一、当奉献等等。那时候称为律法,到恩典时代就称为诫命了,都是人必须遵守的。到国度时代末世这一步作工时,也发表过新时代的诫命,现在就称为行政了,国度时代这些诫命都属于行政的一部分,但恩典时代的诫命不能拿到现在作为行政,因为每个时代神要求人所做的不同。

每一个时代都有诫命,每一个时代都有神对人的要求标准,这个标准是根据时代的不同、根据工作需要的不同而随时变化的。像律法时代的有些律法拿到现在就不适合了,当然有些也适合;恩典时代耶稣所说的诫命拿到现在多数适合,有个别的不适合了。有的人说:“当孝敬父母,不可犯罪,不可奸淫,或者不可敬拜偶像,这些也不适合吗?”我说的是个别的,像“当孝敬父母”这话就得分情况了,这个不要理解错了。有些谬妄的人说:“神说了,以前那些律法、诫命都废掉了,极个别的可以用。”你可别这样传达,你这样传达就传达错了,就打岔了,这是在谬解神的话,谬解神的话就触犯了神的性情,触犯神性情的人就是魔鬼。不管什么时候,圣徒体统起码该具备的那几条你都得守住,这才有点儿人样。那些律法、诫命都是根据当时那个时代、那个背景,根据当时的工作、人所需要的而制定的。在现在这个时代,神又说一些话,用一些规定来制约人,就是给人一个标准,比如信神该怎么信,信神该做哪些事、不该做哪些事,等等。恩典时代耶稣说,“我来不是废掉律法,乃是成全律法了”,但过后他又废掉许多律法,因为这些律法在当时那个时代已经不适用了,不适应当时的工作、当时的环境,所以废掉了,拿到现在当然更得废掉了。同样,新约时代的诫命拿到现在的新时代也得废掉一些,有的还得接续下来,因为现在工作环境不同,人所需要的也不同,作工就一步比一步拔高了。有的人谬妄,他说:“主耶稣说成全律法,那他为什么又废掉许多律法、淘汰许多律法呢?他所作的为什么违背律法呢?”他废掉了其实就是成全了,是因为他作的工作达到了这样的果效,就不用再守那些律法了,就像耶稣作了赎罪祭就不用再使用律法的做法来献祭赎罪了,因为神作工作不守规条,有些律法、诫命就可以废掉了,是用新的工作代替了。你们如果传达说“以前的诫命都废掉了,都没有用了”,这就太谬妄了。现在,神根据人的情形、人的需要又颁布了行政。有些人说:“神为什么在每个时代作工都颁布行政呢?颁布一次人知道了,按照这个去行就完事了,为什么总得颁布行政呢?”你们说,人这样败坏不颁布行政行吗?人都有败坏性情,都受败坏本性支配,能达到顺服神吗?不能说人信神了,把那些诫命做到了、守住了,就是圣洁的了,就是义人了,不是这么回事。人有败坏性情,总活在败坏性情里,所以总得有相对应的行政来制约人的行为。如果人真触犯了行政,或者临到管教,或者受到限制,或者被淘汰、开除,各种各样的后果都有。以前律法时代、恩典时代有律法、有诫命,现在是国度时代,不但有诫命,还应该有行政,那国度时代的行政主要是什么呢?现在颁布十条。

第一条,人不得妄自称大,不得自尊为高,当敬拜神,尊神为高。

“人不得妄自称大,不得自尊为高,当敬拜神,尊神为高”,这四句其实说的是一个问题,就是人说话得站在人的位置上,别自夸。别夸自己把教会带好了,这处教会就属于你的,也别夸口说神用你,对你特别好,也别把“神跟我们一起吃饭、聊天”这话挂在嘴上,你说的这些都不符合事实,神对待神选民都这样,在人没被显明淘汰的时候,神对人都是一样的态度,不是跟你交通过真理就证明你比别人强,是因为你凑巧赶上这个场合了。那人应该说哪些话才有理智呢?你如果不会交通真理,不会供应弟兄姊妹生命,你就得操练反省认识自己、解剖自己,能和大家说心里话,敞开亮相,这样实行就能达到果效。敞开自己不是表白自己,而是把自己里面不对的存心、意念拿出来解剖,让大家共同认识,让别人也得到益处,你这样做就不是尊自己为大了。你能正确对待自己,站合适的地位,就是你能放下自己的存心,能解剖自己的存心,能敞开自己里面污秽的东西,你能这样揭露自己就证明你这个人站对地位了。我发现很多人做带领只会教训人,只会站高位居高临下给别人讲道,却不会以平等地位与人沟通,不会与人有正常的交往。有的人说话总像演说、作报告,说话只会针对别人的情形,从来不敞开自己,从来不解剖自己的败坏性情,而是拿别人的事例来解剖,让大家认识。他为什么能这样做呢?为什么能讲这样的道、说这样的话呢?这就证明他丝毫不认识自己,太没有理智,太狂妄自是了。他认为自己能认识别人的败坏性情就证明自己比别人高、比别人有分辨、比别人败坏浅。他能解剖别人、教训别人,却不敞开自己,不揭露、解剖自己的败坏性情,不亮自己的相,不谈自己的存心,光教训别人做得不合适,这就是称自己为大、尊自己为高。为什么你做了带领就能无理取闹?为什么让你带领一处教会你就能随便教训人,任意妄为、一意孤行呢?为什么你说那些话的时候从来不考虑后果,从来不考虑你自己的身份呢?为什么你能那样做?就是因为你虽然做了带领却不认识自己的身份,不认识自己的地位。安排你做带领只不过是高抬你,给你个操练的机会,并不是因为你比别人有实际、比别人强多少,其实你和别人一样,都没有实际,甚至有些地方你比别人更败坏。你为什么能无理取闹随便教训别人,随意呵斥、辖制别人?为什么强迫别人听你的话,甚至你做得不对也让别人听你的?这证明什么?这就证明你没有站对地位,你不是站在人的地位上来作工,乃是站在神的地位上、站在高的地位上来作工。如果你说得对,符合真理,别人可以听你的,这说得过去,你做得不对为什么强迫人听你的?你有权柄?你是至高无上的?你是真理吗?有的人到一个地方传福音,看见那里的人与生活条件都不合他的口味,就不喜欢那个地方,就想到别处去,别人跟他说,“这里福音工作需要人,你走了会耽误工作”,他听不进去,非要走,说“要不你留下,我必须得走!你们得听我的话,得学会顺服”。他宁可耽误教会工作也要自己说了算,选择去自己喜欢的地方,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,他说什么大家就得做什么,这不是称自己为大吗?不是尊自己为高吗?这是不是狂妄自大的人哪?他尽本分尽凭自己的喜好,丝毫不实行真理,那么他带领人就不是让人实行真理,而是让人听他的话,照他的道行,这不是想让人把他当神对待、当神来顺服吗?他有真理吗?他丝毫没有真理,满了撒但性情,就是鬼性,为什么还让人顺服他?这样的人是不是称自己为大?是不是尊自己为高?这样的人能把人带到神面前吗?能让人敬拜神吗?他让人顺服的是他,他这样作工作,真是在带领人进入真理实际吗?真是在作神所托付的工作吗?不是,他是要搞独立王国,他是自己想当神,让人把他当神来对待、来顺服,这不正是敌基督吗?敌基督做事向来是这样,不管教会工作耽误多少,不管神选民的生命进入有多少拦阻、受亏损多少,都必须得顺服他、听他的,这是不是鬼性?是不是撒但性情?这样的人就是披着人皮的活鬼,长着一张人脸,其实里面全是鬼性。说的是鬼话,做的是鬼事,所作所为都不合乎真理,都不是有理智的人能做出来的,那毫无疑问的,就是魔鬼行出来的,是撒但行出来的,正是敌基督所为,你们应该分辨清楚。所以,当你们说话做事的时候,当你们为人处事的时候,就是你们在生活中做每件事的时候,心里都应该想着这一条行政,“人不得妄自称大,不得自尊为高,当敬拜神,尊神为高”,这样人就能受约束,不至于触犯神的性情。这一条行政太重要了,都应该好好揣摩这条行政是什么意思,神为什么这样要求人,要达到的果效是什么,你们多揣摩揣摩,别当耳旁风,这对你们很有益处。

第二条,当行一切对神的工作有益的事,不该做毁坏神工作利益的事,当维护神的名、神的见证、神的工作。

只要是关系到神家利益的事,关系到神家工作的事,关系到神名的事,你都应该维护,都应该尽到责任。每一个人都有这个责任,都有这个义务,这是你们当做的。

第三条,神家的钱财、物质,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,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,任何人不得享用,因为人所献的祭是供神享用的,而神只把祭物赐给祭司分享,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、没有权利享用任何一点。因为人所献的祭(包括钱财、物质可享之物)都是献给神的,不是献给人的。所以说,人不应该享受这些东西,若人享受这些东西那就属于偷吃祭物了。凡属这样的人都是犹大,因为犹大不光卖主,还偷取钱袋里的钱花。

这话我得解释解释,要是不解释,有些人厚颜无耻,就能厚着脸皮偷吃祭物。现在教会的各级带领工人都是暂时试用,合用的就继续留用,不合用的就撤换、淘汰,并不是固定了。你们别以为做了带领工人就固定了,永远不会被撤换、淘汰,别有这个妄想,这属于奢侈的欲望。说到祭司,那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带领,而是有权利、有资格直接事奉神的,当然这个权利和资格是神给的。就像律法时代的那些祭司,他们可以进圣殿,别人谁也不可以,那些祭物祭司可以吃,别人都不行。现在国度时代呢,什么样的人是祭司?以前说祭司,现在就是被圣灵使用的人。那你们是不是?你们可不是祭司!祭司就是被圣灵使用的人,除了这样的人可以享用祭物之外,别人都不配。你说你自己配,那是你自己说的,不让你享用,你不该享用。

我再说说你们的事。像你们做带领工人,在教会里作具体工作,教会可以给你拿路费,但你们的日常所需教会不负责。你信神,为神花费是自愿的,如果你说,“我不是自愿的,是神家安排的”,那你回去。有人说:“是神呼召我,神要用我,我才来的,我不是自愿的。”那我现在不用你,你回去。我从来不勉强人,你即使是自愿的,还得看你的条件合不合格,不合格的不用,你不行可以再挑别人,神家用人就是这个原则。情况特殊也不行,神家的钱都用在工作上,不支持个人的生活,不是让人用来享受的。

第四条,人有败坏性情,更有情感,所以配搭事奉一律禁止异性单独配搭,若发现一律开除,谁也不行。

有的弟兄有什么事非得跟姊妹交通,还非要单独交通,还要敞开交通,除了她谁也不行,这人多坏!有的姊妹跟姊妹不交通,从来不敞开,专门找弟兄交通,这又是什么人哪?难道哪个姊妹都扶持不了你?哪个姊妹都不跟你交通,都看不上你,都跟你合不来?就弟兄跟你合得来?我看你是另有存心!有的人总跟异性勾搭,这就危险,就得克制,得长点见识,有点理性。人有败坏性情,别随便放纵自己,总得受一些约束,人的行为就好一些,没有约束,再没有敬畏神的心,人就放荡得厉害,一旦触犯行政后果就严重了,人心里总得想着这条行政。

第五条,不可论断神,不可随意议论神的事,当做人该做的,说人该说的,不要超越范围,不要越过界限,警戒自己的口舌,保守自己的脚步,以免做出触犯神性情的事。

第六条,当做人该做的事,当尽你的义务,当履行你的职责,当守住你的本分,你既信神就当为神的工作献出你该献的一份,否则,你不配吃喝神的话,不配寄存在神的家中。

第六条涉及到人的本分了。不管你以前的生命进入、个人的追求怎么样,不管你的素质、人性怎么样,只要是教会工作需要,你就得去做,再苦、再难也得去做,否则你就不配留在神家,神家不养活白吃饭的,不养活废物!如果人不追求真理,起码能效力才行,如果一点力都不想效,或者为了吃口饭仅出一点力,就赶紧清除他,把神话语书籍收回来,按不信派处理。人起码得是真心信神,有点敬畏神之心、有点敬拜神的表现才有资格留在神家。神家对人的要求不高,只要人有良心、有理智,能明白真理、接受真理,尽本分有责任心就可以了。起码你得在行为表现上能通得过,得有点敬畏神的心、有点顺服神的表现,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,那你就赶紧回家去吧,别在神家混日子了。一点本分不尽就想白吃神家的饭,这是真心信神的人吗?我看这是不信派,跟外邦人一样,让人看着恶心!你想信你就好好信,否则就别信。信神都是自愿的事,没有人强求,这点事理都不懂,还谈什么信神?神家不要废品,教会不是废品收购站,丝毫不接受真理的人都得淘汰,清除出去!神家是真理掌权,不管谁胡作非为、打岔搅扰,都得被清除出去,彻底淘汰。

第七条,在工作或教会的事务之中除了顺服神之外,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,违背一点也不行,得绝对听从,不要分析对错,或对或错都与你无关,你只管绝对顺服就是了。

圣灵使用的人不管怎么说、怎么做,你都得听,都得顺服,他安排你做什么、怎么做,你就去做。你别说“神知不知道啊?我得问问神哪!”你不用问,圣灵使用的人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。明白了吧?这个就不用多说了,你们自己心里应该清楚。

第八条,人信神应该顺服神、敬拜神,不应该高举人,不应该仰望人,不应该把神看为老大,你所仰望的人看为老二,你是老三,在你的心中不应该有任何人的地位,不应该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与神画为等号,看为平等,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。

有的人最会见风使舵、溜须拍马,看我夸谁,看我对谁好,看我总跟谁交通,他就溜须谁,在他的心里形成一种观念:现在除了神,接下来就是某某弟兄,再接着就是某某姊妹。你心里别分等次,神老大,谁老二,谁老三,谁老四……分那个有什么用啊?这不是跟朝廷里皇帝老大、丞相老二、谁老三一样了吗?神家没有老大老二之分,只有神与神选民,神选民只应该顺服神、敬拜神!其实,你们一律平等,不管你们是先接受的还是后接受的,也不分男女老少、年龄大小、素质有什么区别,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,别崇拜人,也别以为自己了不起。别划等次,你一划等次,就证明你心里掺杂了很多人的观念想象,就容易触犯行政。

第九条,当为教会的工作着想,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,对自己家庭的事应该当机立断,应全心全人投入神的工作之中,应该以神的工作为主,以自己的生活为次,这才是圣徒该具备的体统。

第十条,对于每一个不信的亲属(你的儿女、丈夫、妻子或者你的姐妹,或者你的父母,等等)都不要生拉硬拽,神家不缺人口,不需要无用的人来充数,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领进教会。这条是针对所有人说的,对于这事你们应该互相制约、互相监督、互相提醒,谁也不得触犯。即使不信的亲属勉强进入教会,也不得给发书,不得给起新名,这样的人不是神家的人,无论如何都要杜绝一切这类人进入教会。若是因着魔鬼侵入教会而给教会带来了麻烦,那就将你本人开除或者限制起来。总之,对于这件事人人都应该有责任执行,但不能乱来,不得报私仇。

这是国度时代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,这些都得记住。

一九九五年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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